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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的成功可以复制》读后感征文评选细则

2009/3/25

  《我的成功可以复制》读后感征文活动自发布以来,得到了华美龙总公司、分公司及办事处的一致响应,由公司领导、各部门经理、员工代表、华美龙报编辑部成员组成的征文评选小组即将对参赛征文进行评选。为确保此次评选恪守公平、公正、公开之原则,特制定本评选细则。
 
  一、评选原则
  1、本着公示评比标准,严格评比程序,公开参与投票的原则进行评选。
  2、评选活动不得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,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影响、干扰评选工作正常秩序。一经发现,取消当事人评选资格。
  3、参评文章不署名,所有稿件经编码后公示参评。评选结果只公示入围文章,不公示得分结果。
  4、每人投稿篇数不限,体裁不拘。征文应系原创文章,不得抄袭、剽窃网络或其他杂志、报刊等媒体文章。
 
  二、评选标准
  每篇文章满分为100分,按照三项标准每项具体分值如下:
  1、文题契合度(满分40分)
  (1)、两个“征文话题”均有涉及。文题契合,主题突出,结构严谨,逻辑性强,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。(详见征文启事中“征文话题”)(25-40分)
  (2)、只涉及一个“征文话题”。主题较为突出,结构较为严谨,有一定的逻辑性和现实意义。(10-25分)
  2、内容创意度(满分30分)
  (1)、观点新颖有创意,有独到见解,内容健康、积极进取。(20-30分)
  (2)、观点有新意,某方面提法新颖,内容健康,具有一定的积极性。(10-20分)
  3、文笔流畅度(满分30分)
  (1)、文笔清新流畅,语言凝练,叙述生动,感情真挚。(20-30分)
  (2)、文笔流畅,文字简练,叙述生动感人。(10-20分)
 
  三、评选方法
  全体评委对参赛的每篇文章逐一打分。70%以上评委参与评选为有效评选结果。
打分结果经汇总后,评选小组按照每篇文章平均分之高低,评出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优胜奖4名。(若得分相等,则再次评选至决出高低。)
  评选结果将在华美龙网站予以公示。
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征文评选小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9年3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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